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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爱你,娘子!

第6章 爱你,娘子! (第1/2页)

“下官对公子的敬仰,真是如滔滔江水,连绵不绝……”
  
  “哪里哪里……”
  
  “公子若是为官,一定是当朝能臣。”
  
  “过奖,过奖,大人刚才也很机智。”
  
  “哎,比起公子远远不如。”
  
  ……
  
  公堂之上,吴管家看着少爷和长安县令有来有回,脸上的表情茫然又错愕。
  
  如果不是他从小看着少爷长大,对他身上的每一块地方都很熟悉,他一定会以为少爷换人了。
  
  现在的少爷和以前的少爷,除了长的像,哪里都不像。
  
  山羊胡瘦子认罪之后,很快就写好了供词,李诺看向长安县令,问道:“此人之罪,裴大人打算怎么判?”
  
  若是在现代,盗窃罪根据数额,少则拘役管制,多了可判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
  
  其中,盗窃三千元以上,就算是数额较大,最高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  
  三十万至五十万以上,就是十年以上甚至无期了,当然,后世的无期徒刑,没有意外发生的话,最多也就服刑二十年左右。
  
  长安县令思忖片刻,说道:“依照大夏律,诸窃盗,不得财,笞五十;得财者,将所得财物折算成绢数,一尺杖六十,一匹加一等;五匹徒一年,多于五十匹者,徒三年,流放三千里……,现今一匹绢两百钱,此贼盗窃数额之巨,远超五十匹绢,当徒三年,流放三千里……”
  
  不出李诺所料,这个世界大夏的律法,对于大额盗窃罪判的也不轻。
  
  盗窃看似危害程度不高,其实对社会治安危害极大,在这个时代,一家人赖以生存的财物被盗,是有可能死人的,也有很大可能会将良善之民逼到绝路。
  
  当看到长安县令写完判词后,李诺眉间有掩饰不住的欣喜。
  
  法典上又多了一页,继那女刺客之后,那山羊胡盗贼的画像,出现在法典第二页。
  
  而法典封面上的数字,再次发生了变化。
  
  “姓名:李诺。”
  
  “寿命:十一日。”
  
  抓个女刺客才给他加了两天,抓个小偷,居然给他加了六天,徒三年加三天,流放三千里再加三天,经过李诺的试验,每流放一千里加一天,大夏律最多流放三千里,再严重就是死刑了。
  
  不知道死刑又能加多少天……
  
  现在看来,有些事情已经很明显了,不用李诺自身和案件有关,只要是他参与的案子,都能得到法典的寿命奖励。
  
  只是参与到什么程度才算,暂时还无从得知。
  
  李诺已经迫不及待想要继续验证了,毕竟,十一天,一眨眼就过去了,他必须得经手更多的案子,才能保住这好不容易得来的第二次生命。
  
  他看向长安县令,问道:“裴大人这里还有没有别的案子?”
  
  长安县令一脸的无奈,这大少爷判案判上瘾了,自己午饭还没吃呢,但他也不敢说什么,正好衙门里还有几件未曾宣判的案子,就让他过过瘾吧……
  
  一刻钟之后,李诺一脸失望。
  
  长安县衙的确还有几件案子,但都是证据确凿,只剩下宣判的案子,这种案子,哪怕是他亲自手写判决,《法典》上的数字,也没有任何变动。
  
  他还是太乐观了,看来能够增加寿命的案子,就算不用他身处其中,也要有足够的参与度。
  
  长安县令拿着李诺亲手誊写的判决,赞叹道:“少爷的这一手簪花小楷,写的真漂亮,怕是长安少有人及……”
  
  他发现他还是小看了李诺。
  
  用“漂亮”来形容他这一手簪花小楷,是远远不够的,只论簪花小楷,整个长安,都未必有人写的比他更好,这不仅需要长时间的练习,更重要的是天赋。
  
  一直以为,大理寺卿的儿子是一个傻子,但今天却发现他不仅机智,竟然还写的一手好字。
  
  只不过,这种秀雅飘逸的簪花小楷,一般是女子学的多一点,对于男子来说,则显得有些阴柔,若是有男人写的一手簪花小楷,恐怕会被人们所耻笑。
  
  这李诺,身体里就像是有一位擅长书法的女子灵魂。
  
  别说长安县令了,就连李诺自己都不敢相信。
  
  他以前没学过毛笔字,更不知道什么簪花小楷,但他照着长安县令的判词写出来的字,就是这么的秀气和漂亮,他甚至还故意写丑了一点儿……
  
  李诺笑道:“自己没事瞎练的……”
  
  一个傻子能写出这么漂亮的字,的确不太正常,但他是灵魂穿越,身上没有什么把柄,就算是那老头,也不可能时时刻刻盯着他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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