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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章 最后判决

第三十九章 最后判决 (第1/2页)

由于李虾和梅学怡作证完毕,后续也不会再谈到杜志辉身份问题,就不需要再保密。
  
  再开庭的时候,旁听席重又坐满了人。
  
  看着父亲、母亲和小妹,陈彦祖微露笑容,示意他们不用担心,又朝凡妮莎比了个胜利手势。
  
  小丫头冷着脸没有回复,不知道谁惹她不开心。
  
  最后侧头看向另一边的罗乐儿微微一笑,哪怕挨了一记白眼,也不以为意。
  
  虽然用严少筠做代打这种操作方式,比起自己上阵费了很多力气,也无法发挥全部实力,但面对何伟伦这种级别的对手,还是有足够把握。
  
  新旧迭代,今胜于古,是时代发展的正常规律。
  
  不需要后人比前人聪明多少,只需要站在前人肩膀上,避开前人已经踩过的陷阱走过的错路,就已经可以取得更多成就。
  
  虽然两个港岛不一样,但是用的法系相同,官司打法差不多。
  
  不提何象飞的能力,光是他接触过的案卷和判例,就不是何伟伦能比。
  
  这个时代惯用的套路打法,在十几年后已经被总结出来,供大律师参考,模拟如何应对。
  
  尤其是政府律师常用套路,更是容易被打刑事案的执业大状针对。
  
  从他对李虾盘问开始,就已经看出其套路。
  
  庭审进入交替程序,控方开始直接盘问被告。
  
  陈彦祖的猜想彻底坐实,何伟伦的套路和想象中一样。
  
  何伟伦:“根据我手上的档案,你父亲杜展鲲,十四年前被判死刑是不是?”
  
  杜志辉:“是。”
  
  “罪名是什么?”
  
  “倒卖军火、拒捕、谋杀。”
  
  “他谋杀的对象是谁?”
  
  “一名警员。”
  
  “在你父亲被判死刑之前,你母亲已经离开了你们是不是?”
  
  “是。”
  
  “那是不是可以这么说,因为警员的死,导致你成为孤儿?”
  
  “是。”
  
  “所以你憎恨警察,憎恨社会,憎恨司法制度。潜意识里,把警察当成了仇人。哪怕那名警察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惨遭杀害,而不是主动去伤害你们,对你来说,他依旧是毁了你生活的罪人。”
  
  “不是。我没这么说过!”
  
  “是没这么说过,而不是没这么想过。”
  
  何伟伦冷笑一声,双眼紧盯杜志辉“请你告诉大家,你在事发当日做了什么?”
  
  “黄彪,就是劫匪的头目,要我们去打劫表行。他们知道我车开的好,让我负责在外面接应。我们偷了一部计程车,摘了牌照。黄彪他们几个进去抢,我听到枪声,又看到巡警,就知道不好,所以就发动汽车。”
  
  “发动汽车是准备逃跑?”
  
  “不是,我是要去接应黄彪他们,让他们赶快跑路免得再死人。黄彪他们很厉害的,火力也很凶。打的越久死人越多。”
  
  “也就是说,你得知他们的罪行之后,第一反应是准备配合罪犯完成犯罪,而不是自首或者协助警方。那之后又发生什么?”
  
  “那个巡警开枪,山猫中了枪,很多警察冲出来。黄彪他们拿起AK,准备和警方拼命,我就开车过去接山猫他们上车。这时候那名巡警对我开枪。他枪法很好,一枪打中车门,另外两枪打碎玻璃,差点就打中我。我害怕极了,想随便开两枪吓吓他,没想到真的打中。我不会用枪,更没对人开过枪,没想到会那样。”
  
  “按照你的说法,就是警方当时占据了绝对优势。你不顾一切开车冲入现场,帮助罪犯逃脱,为了保护你的同伙,甚至开枪杀了警察。这么看来,黄彪安排你负责接应,是非常明智的选择。至于是否会想到射中目标,这个问题很容易回答。你开枪的时候距离被害人有多远?”
  
  “当时场面太乱,我也太紧张,没办法估计距离,大概不到十米吧。”
  
  “这么近的距离,你使用威力远超过点三八左轮的黑星手枪,朝当班警员梁盛名开枪。会有怎么样的后果显而易见,你所谓的没想到,根本就是狡辩!”
  
  “我当时吓坏了,真的没考虑这些。”
  
  “你吓坏了?也就是说,你看到警察的第一反应是紧张?那个受伤的山猫,是一名劫匪。刚刚在表行杀了人,死者之中还有一名孕妇。你看到他受伤想要去救,看到警察就想要开枪,这样才有安全感,是不是?”
  
  “我只是想开两枪吓吓人,没想到他真的中枪。我去救人也不是和警察过不去,是不想有更多人死伤。黄彪那几个杀人不眨眼的,之前定计划的时候就说过,如果被发现或者有人挡路就把人干掉,杀多少人都无所谓。那些警察的火力太弱,根本不是黄彪对手,不知道要死多少人。”
  
  “这么说,你是出于好意?”
  
  “是。”
  
  “你手上有一支装满子弹的手枪。如果像你说的,你不希望劫匪杀伤警员,你完全可以对劫匪开枪,而不是朝警察开火。事实上,在你被警方包围在十七号码头之前,根本没想过投降。是你受伤之后走投无路,才被迫投降。你是好意还是歹意,答案已经呼之欲出。”
  
  杜志辉无言以对。
  
  何伟伦:“你和山猫认识多久了?”
  
  杜志辉:“十年。不过有五年他在监狱里。”
  
  “也就是说你们相处了至少五年,不比你和女朋友交往的时间少多少。”
  
  “是。”
  
  “你们平时做什么?”
  
  “喝酒,赌钱……在这次之前,山猫找我没有正事。他把我当朋友,不想让我参与他的事。”
  
  “那你把他当什么?”
  
  “朋友。”
  
  “麻烦你大声一点,让大家可以听清楚。”
  
  “朋友!兄弟!”
  
  “请陪审团注意,被告亲口承认,把劫匪当做好兄弟。”
  
  严少筠:“反对!”
  
  何伟伦:“我没有问题了!”
  
  严少筠看向陈彦祖,陈彦祖一笑,用手指向她的胯骨位置。
  
  虽然没有真的戳过去,严少筠还是觉得胯骨微麻,脸上也一阵发烫,慌乱起身走向杜志辉。
  
  “被……咳咳,被告,请你告诉我,你惯用手是?”
  
  “左手。”
  
  “你是否接受过枪械训练?”
  
  “在黄彪他们搞到武器之后,带我去大屿山放过几枪。黄彪嫌我胆子太小,说给我好枪也是浪费。还想让我杀人练胆量。我不答应,他还想干掉我。山猫帮我说话,说我车开的好,他们也需要人接应,所以……其实他们不打算给我枪,是山猫把他的枪给我防身。”
  
  “这么说你和山猫感情很好了?”
  
  “我们在哥连臣角就认识,也是他带我和那些人见面。”
  
  “所以在你的心目中,山猫是一个好朋友,而不是一个罪犯,是不是这样。”
  
  “是的。”
  
  “所以你去救山猫,是出于救朋友的角度。就像我们会去救自己的亲人一样,并不会考虑他做了什么。是不是?”
  
  “是。山猫前后救了我好几次,我不能看着他死。再说那些越南人对警察不会客气,我担心警方死伤太多。”
  
  “那你能否告诉我们,十七号码头发生了什么?”
  
  “警察来了之后,我劝黄彪自首。黄彪说是我出卖他引来了警察,然后就要开枪打死我。山猫推了他一把,他又要打死山猫,我……我就朝黄彪开枪,然后外面就也开枪。”
  
  “你用哪只手对黄彪开枪?”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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